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的几点对策
日期:2011-08-12 14:32
旧账未清,又欠新账,拖欠工程款的三角债现象相当普遍。还有的发包方强行将不支付工程预付款的字样写入合同附加条款之中,干扰了建筑市场的公平交易和平等竞争,致使建设工期和质量很难得到保证。这种情况应该引起各级领导和有关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关注。加强对发包方主体资格的严格审查和管理已成为建筑市场刻不容缓的一大课题。

㈢管理措施不配套。施工合同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有相应的配套措施,而当前存在着两个突出问题:一是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缺乏系统性;二是涉及施工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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