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27 11:44
、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和申请表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和有关网站予以公示。发证机关作出的施工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4.量化处罚标准
新办法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5.责任到人,处罚到人
新办法规定建立工程质量安全责任制并落实到人。按新办法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罚款。单位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