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28 09:3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S系列发动机一期建设项目(机加总装联合厂房、2#公用站房、培训厂房及附属工程)(第二次)已由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工【2013】34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S系列发动机一期建设项目(机加总装联合厂房、2#公用站房、培训厂房及附属工程)(第二次)施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