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S系列发动机一期建设项目(机加总装联合厂房、2#公用站房、培训厂房及附属工程)(第二次)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4-10-28 09:38
程(研发部分除外),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近五年(200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建筑面积在32000平米以上且最大跨度在24米以上的钢结构工程或者单项工程造价在3500万元以上且最大跨度在24米以上的钢结构工程一个及以上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能超过2个,联合体的牵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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