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28 09:38
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公安部目录企业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直接授权的代理商,非制造商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200万元。
3.3 2011年1月1日至今未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或被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投标资格期限已满。(受到行政处罚的须提供行政处罚情况说明及真实性承诺;未受到行政处罚的须对此做出书面承诺)
3.4投标人2010年至今至少有一个金额在100万以上的类似防弹装甲车业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