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重庆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示范面积和补助资金核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日期:2014-10-28 10:13
项目,在满足能效检测和能耗监测系统安装及数据上传要求并通过验收评估后,市城乡建委委托市建筑节能中心根据本通知要求核定项目示范面积,按照《管理办法》补助标准的50%出具补助资金审查意见。审查意见经市城乡建委、市财政局审核同意后按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予以拨付。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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