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30 09:17
工程、道路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边坡绿化工程、边坡防护、雨污水综合管网等配套工程等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及保修阶段全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注册地为重庆市以外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渝建发2011(129)号文的要求,并提供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未取得重庆市市外工程监理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