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1-08-12 14:33
,增加承包人的建设成本;有的则在政府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公饱私囊,向承包人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达到索贿受贿的目的;有的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工程款、工程结算款,导致发包人资金周转不畅,甚至出现负债经营的状况;有的则将工程风险全部转嫁到承包人身上,对因发包人在招投标过程中出现的工程量清单漏项导致的工程量增加以及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变更不予认可,甚至在市场人工费、材料价款出现大范围上涨的时候却完全由承包人承担。
(二)承包人在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