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商总局关于集中开展房地产中介市场专项治理的通知
日期:2013-07-04 10:02
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
  (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造谣、传谣以及炒作不实信息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二)诱导、教唆、协助购房人通过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骗取购房资格、骗提或骗贷住房公积金、规避限贷的行为;
  (三)采取内部认购或雇人排队制造销售旺盛的虚假氛围以及通过炒卖房号非法牟利的行为;
  (四)协助当事人签订阴阳合同规避交易税费的行为;
  (五)违反《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擅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为不符合安全、防灾标准的房屋提供租赁经纪服务以及低价收进高价租出赚取差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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