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04 10:02
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建立健全房地产交易资金监管、房地产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等制度。积极推进房地产中介网上管理和服务平台建设,为备案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提供房源信息查询核验等服务。建立健全房地产中介机构信用档案并向社会公示。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在今年11月30日前将本辖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报告、2个以上的典型案例以及《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
附件:房地产中介机构及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