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0-31 11:13
:按照招标人提报的月份钢材计划组织发货。
2.4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钢筋材料需采用质量相当于首钢水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威远钢铁有限公司、重庆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昆明钢铁控股有限公司、攀钢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
3.2本次招标接受钢筋生产企业或其授权的代理商、经销商参与投标。
(1)生产企业投标应满足:
1)独立法人资格,生产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九亿元人民币。
2)业绩:近三年(2011年-2013年)投标产品需具有轨道交通建设项目的合同金额大于2000万的供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