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
日期:2013-07-04 10:07
业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建筑专业不少于3人,电气、暖通、给排水、勘察等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从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审查的,所需专业的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其他必须配套的专业审查人员各不少于2人;专门从事勘察文件审查的,勘察专业审查人员不少于7人。
  承担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的,还应当具有主持过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或者100米以上建筑工程结构专业设计的审查人员不少于3人。
  (四)60岁以上审查人员不超过该专业审查人员规定数的1/2。
  (五)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
  第八条 二类审查机构应当具备
6/2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4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