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报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动态信息的通知
日期:2013-07-04 10:14
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建发〔2013〕68号)规定需报送的材料和数据不再重复报送。
二、有关要求
(一)为便于沟通联系,请各区县城乡建委确定大检查工作信息报送联络员1名,并于7月8日前将信息报送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安全总站。
(二)请各区县城乡建委将工作信息周报和工作月度小结材料按要求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市安全总站。
联 系 人:杨利容、张志强
联系电话:63672084
传真电话:63672073
电子邮箱:cqaqzz@163.com

附件:1.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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