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04 10:31
单位和从业人员的质量责任意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现就贯彻落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责任的界定
(一)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终身质量责任是指,在建筑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分别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含质量事故和质量问题)承担责任;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牵头组织实施者,对工程质量(含勘察设计质量)承担全面责任,一并依法纳入监管。
(二)在建筑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