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05 10:06
强领导,以利轨道交通提速建设工作的全面开展,满足畅通重庆所要求的轨道交通网络化运营需要。
2.2、招标范围:
投标人必须提供(但不限于)重庆轨道交通消防支队及特勤站通信设备,包括少量视频监控。(详见第四章
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应为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0 万元及以上;投标人在2011―2013年内具有类似供货业绩3个及以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