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06 14: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垫江县澄溪镇水厂扩建工程(二期)第二次已由垫江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垫江发改委发【2012】85号、158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地方配套,招标人为垫江县澄溪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垫江县澄溪镇厚生大道两侧。
2.2工程规模:增加水厂供水能力0.7万吨MH
2.3工程投资:约400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