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表”工程电子集抄水表采购项目(中法供水)招标公告
日期:2014-11-07 10:09
封、登记、验收。中标人的样品不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1.8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2011年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提供复印件)。
3.1.9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原件备查。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所有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7日起,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www.cqzb.com)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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