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区李渡生态工业园环一路聚龙大道至鹤凤大道段道路工程(K0+300-K1+140段)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4-11-07 11:49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7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http://www.cpcb.com.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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