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07 14:49
3.0 m x3.0 m;本工程总投资约1700万。
2.3计划工期: 15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由重庆市设计院设计的《开县工业园区临港移民生态园临港一路排洪箱涵工程》施工图中的排洪明渠、2#箱涵和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本次招标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