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07 15:20
制(采用工程量清单,由具备资质的咨询机构完成)及配合业主报审等工作。
(2)污水处理工程施工承包范围,包括:
①污水处理厂全部土建(含三通一平)、安装工程及环境绿化;
②整个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含管网;
③临时施工供电、供水、通信工程;
④工程设备仪器采购、安装及调试(包括出水水质、水量在线监测系统设备,不含水质化验设备);
⑤工程设备仪器的备品备件采购(设备采购需向招标人申报,同意采购后方可进行)。
⑥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而必须的厂外供电、供水及交通等配套工程施工。
(3)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及有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