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07 15:20
商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对举报人提供的有效线索和证据,将依法介入调查。
二、在本项目中标公示期间,公安、工商部门以及有关招标投标监督部门将依法开展投标企业信息与投标资料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调查,本项目投标人应依法、合法投标,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川区凤凰湖工业园凤凰雅苑室外附属、凤凰丽苑景观绿化工程
已由永川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永发改审批【2011】180号文、永发改审批【2011】18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重庆市永川区兴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其他资金。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