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10 11:3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区石沱镇烈火、天府村、千秋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材采购)项目已由涪发改委发[2014]35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石沱镇人民政府,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市级配套资金、区级配套资金、乡镇及群众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实施地点:涪陵区石沱镇烈火、天府村、千秋村
2.2项目规模及内容:涪陵区石沱镇烈火、天府村、千秋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管材、闸阀、减压阀、排气阀、排空阀的采购(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