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昌县粉黄屋基安置房二期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11-11 11:23
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重庆市外施工企业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且注册建造师、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本工程无需报名,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并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在荣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窗口刷卡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获得投标资格。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1月 11 日起,各投标人在荣昌县公共
8/1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3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