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11 11:56
253.00 m2,总建筑面积约17963.00 m2,其中:卫生监督急救中心大楼工程建筑面积约7005.60 m2,最高层数为6F;妇幼保健疾控中心大楼工程(含车库及设备用房约2258.6 m2)建筑面积约10957.40 m2,最高层数为8F/-1F,均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2.4 招标范围: 本次监理范围为完成石柱县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迁建项目(卫生监督急救中心大楼、妇幼保健疾控中心大楼)设计施工图和设计说明书范围内及该项目二次装修和附属工程等(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施工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与石柱县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迁建项目(卫生监督急救中心大楼、妇幼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