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12 10:26
430.6万元。
2.3标段划分:一标段:弹子镇;二标段:龙驹镇;三标段:李河镇、长岭镇、长坪乡。各投标单位可同时投报三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2.4建设工期:人工造林建设工期为5个月(2015年4月30日前完成,管护期三年),管护期为自造林施工结束并经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国家核查验收合格为止。
2.5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所示的供苗、栽植和管护等,具体内容以实施方案为准。
3.投标人资格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具备林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造林绿化施工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