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悦江庭住宅小区(一期)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14-11-13 10:55
绿化企业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重庆市市外园林绿化施工企业入渝资格审查备案书》。
3.1.2近三年(竣工时间为201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景观工程不少于1个。
3.1.3两个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递交的投标文件均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本工程不需报名。
4.2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
(1) 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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