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13 11:54
称;
(2)注册城市规划师或注册建筑师。
2、每项研究报价不超过20万。
3、提交的申报资料应是原件,每项应加盖单位有效印章(包括单位公章,单位经营部门印章,院、系、所章)。
4、同一单位最多可申报五项参与比选,比选后确定承担的研究项目不超过两项。
5、申报时应明确研究成果应用具体规划管理部门。
三、申报方法
申报单位按统一格式填写业绩信誉申报表、单位获奖情况申报表、项目申报表(见附件 ),在11月20日前提交至市规划和测绘科技委办公室(市规划局301室)。
联系人,黄娜,6795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