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13 14:33
路基宽度为26米:行车道宽度2×8.0米,两侧人行道宽度各5米;
第三段(K4+037.425--K6+340.162)全长2.303公里,路基宽度为19米:行车道宽度2×8.0米,两侧人行道宽度各1.5米;
路面及附属工程(K0~K1+127.112)ABC匝道长1.127千米,路基宽19米。
2.4 监理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所含的路基路面工程、交叉工程、安全设施、照明工程、雨污排水和综合管网等工程内容(具体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
2.5 监理服务期:本项目施工工期约540日历天,保修期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