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足区龙岗累丰安置房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4-11-14 11:59
建筑密度40%,容积率4.2,绿地率≥35% ,停车位按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录三第八条第三款执行。
2.3招标范围:包括大足区龙岗累丰安置房项目(设计)招标新建项目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小区内的景观及绿化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期的设计服务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市外企业须按渝建发〔2011〕40号文《重庆市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开标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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