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规程》
日期:2014-11-17 10:26
督人员进入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抽查时,应当向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出示有效证件。
  第九条 监督人员在抽查过程中发现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应当责令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下达《停工整改通知书》,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对抽查中发现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十条 被责令限期整改、停工整改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应当在排除安全隐患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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