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车辆专用备件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14-11-17 10:59
)具有轻轨、地铁大型公共设施类似(高铁、火车站)物资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万元的供货已完毕或正在供货的业绩;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违约,没有因产品(服务)质量问题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必须具有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经销商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经销商参加投标);无法律法规规定的被禁止的其他情况。
3.2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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