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碚澄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14-11-17 11:39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和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并在2011年10月1日至2014年10月31日具有1个及以上污水处理能力不低于6000m3/d污水处理厂的设计业绩,且在人员、机构组织、资金等方面具有一定能力和实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信誉良好的设计单位。
3.2 市外企业须具有《市外勘察设计企业入渝备案登记证》,未取得入渝登记备案证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所有设计人员均为入渝备案名单内人员。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3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2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