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第二批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4-11-18 14:05
标人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璧山区2014年度农业综合开发第一批存量资金土地治理项目中标单位不能参与本次项目投标;
3.4各投标单位可以就本项目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
3.5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渝建发【2011】130号规定,开标前已取得入渝登记备案证。其拟派人员必须是已备案人员。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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