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18 14:59
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
60 日历天。
2.6 分包:本工程不分包
3.投标人资格和业绩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内(2011年1月1日至今)有工程造价在100万元以上的道路照明安装工程业绩1 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1个合同包进行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