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工程建设标准培训管理办法》的通知
日期:2014-11-19 10:36
部门和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的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以下简称标准管理机构),负责制定标准培训计划,有重点、有组织地开展培训活动。
  第五条 标准培训计划应根据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建设工作重点,并结合上级或有关行业的标准培训计划,按年度制定。
  第六条 标准培训项目由标准管理机构、标准化专业委员会、主编单位、有关行业协会等单位提出,经统筹协调后确定,并可根据需要进行补充或调整。对于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的标准培训项目,应及时纳入相应的培训计划。
  第七条 标准培训计划应当包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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