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19 10:36
名称、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责任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
第八条 标准培训计划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作为确定培训任务、组织开展培训活动和有关单位及人员参加培训的依据。
第九条 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参加相关标准的培训活动。其所在单位应为相关人员参加标准培训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标准管理机构可根据本行业或本地区的需要,组织技术人员或师资人员参加上级标准管理机构组织开展的标准培训活动。
第十条 负责继续教育培训的单位,应将标准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