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库区重庆重要支流航道(小江、抱龙河、梅溪河)航道整治利用工程支持保障系统船舶建造招标公告
日期:2014-11-19 11:27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一、二、三标段:(1)独立法人资格的船舶修造企业,且注册资金不低于300万元。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要船舶修造企业,注册资金应不低于300万元,联合体成员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资质的企业,注册资金应不低于50万元。
(2)具有由主管部门核发的船舶生产能力资质证书(三级二类及以上)或船检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3)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
四标段:(1)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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