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20 11:13
品牌、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每件样品上必须分别标明样品的投标人、生产厂家、品牌、名称、规格、型号等(格式自拟),开标时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唱标时拆封、登记、验收。中标人的样品不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1.10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提供复印件)。
3.1.11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原件备查。所有投标文件正本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1.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