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20 11:13
样品不退还,其余投标人的样品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1.8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提供复印件)。
3.1.9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注明须提供原件的除外,原件备查。所有投标文件正本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3.1.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0日起, 2014年12月12日止,在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www.cqzb.com)下载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