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07-08 09:31
。本项目投资约3405万元。
2.3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由重庆市设计院设计的《开县汉丰湖旅游景区景观恢复建设工程(三中段)一标段》施工图及图纸说明、招标文件(含补遗)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以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