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价协关于征求《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暂行办法》意见的函
日期:2014-11-21 10:15
享有陈述和申辩权利;对惩戒不服的,可以提起申诉。
  第二章 惩戒种类与适用
  第五条 中价协对会员违规行为给予惩戒的种类有:
  (一)诫勉谈话;
  (二)通报批评;
  (三)公开谴责。
  第六条 会员具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业惩戒:
  (一)违反行业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
  (二)违反行业相关规范、规程的;
  (三)违反执业准则、行业公约的;
  (四)应当给予惩戒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会员阻挠或拒绝行业协会的质量检查和调查的,给予通报批评。
  第八条 会员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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