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交通二号线(较新线)自动售检票系统改造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14-11-24 09:43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3个及以上已开通的城市轨道交通AFC或ACC集成工程业绩,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投入试运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具有相应的财务能力,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无严重的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1月24日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重庆市机电设备招投标交易中心》网(http://www.cqzb.com)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图纸
4/12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7/11 1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