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24 10:52
3.2 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或房屋建筑或公路或铁路或港口与航道或水利水电或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建设部颁发的地基与基础或桥梁或隧道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建设部颁发的岩土工程甲级,并同时具备上述相关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
(4)国土资源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重庆市市外投标人还须提供重庆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