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24 10:52
由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未按要求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14年 12 月 1 日17时00,以书面方式传真给招标代理机构传真号码:023-67707196。
5.3 其他相关信息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渝北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有关本招标项目的补遗(澄清)文件、最高限价等一切信息。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知晓有关项目招标的所有事宜。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