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工程(妇幼保健中心)装饰装修项目设计与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13-07-08 10:07
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1)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须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2)投标人2008年1月1日至今独立承担过且已竣工验收的,装饰装修工程合同造价在6000万及以上公共建筑的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业绩不少于1个,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与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3年7月8日起,在重庆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交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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