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26 10:14
企业法人。
3.1.1.2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1.1.3具有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1.1.4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
3.1.1.5 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关联企业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关联企业是指:对任一方而言,指被该方控制、或与该方受相同控制、或控制该方的企业;“控制”一词的用意是指一方直接或间接持有另一方的已发行股份50%或以上,或虽然持股比例未达到50%,但其享有的在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上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