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1-28 12:04
行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4.3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的规定。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时间:2014年12月24日12时00分开始受理,2014年12月24日12时3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璧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 开标室。(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沿河西路南段7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