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01 10:48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类似工程(指已完工并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在近三年没有违法违纪投标、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
凡被市国土房管局列入过《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企业不良记录名单》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本工程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开标前1个小时内由投标人代表持本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