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日期:2014-12-02 10:05

  明确参建责任 推进项目管理
  
  《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工程参建各方的责任。建设单位是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的组织者,处在建设项目实施的中心枢纽位置,要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负总责;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质量负主体责任,要保证设计深度和质量,加强设计交底和驻场服务;施工单位是施工阶段质量和安全的责任主体,要对施工质量和安全负主体责任;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现场监理责任,依法、依合同、依职责和监理规范开展监理工作;试验检测机构要严格落实试验检测工作责任制,依法、依规、依合同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客观反映
2/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0/04 14: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