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12-02 10:05
《若干意见》强调,对因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隐患的责任单位,将采取通报、约谈、挂牌督办、重点监管、列入黑名单、依法取消其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建议有关部门降低或吊销相应资质,并严查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对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若干意见》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健全工程质量和安全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制度,对于违反基建程序、招投标行为违规、偷工减料、试验检测数据报告造假、主要材料或产品质量不合格、严重违规操作、存在重大